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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算死命人物介绍...是被狼收养的,最后好像是和她师父在一起了,她师傅被称求<最小说>里圆寂全文!《算死命》人物介绍:
1、女主角唐曼
她是冷漠高傲的术门门主,绿衣仙女,玉帝小女儿,李天的天命之女。因为厌倦了天界所以私自下凡,然后结识了李天,多次重伤皆被李天所救,于李天加入术门后渐渐擦出爱情火花。
2、男主角李天
李天的第一代是诸葛亮,第二代是刘伯温,第三代是李天。虽继承了前代的算命天赋却是智商低下。不过他运气很好,在刘伯温的指引下,找到了能力超强的父母,解决了蚩尤,破掉了十几世轮回的死局,保住了命。最后,他成了十级算命师登上了天庭,与玉帝平起平坐。
3、第二女主角灰雅儿
她是麒麟与狼的混血儿,母亲原本是一只狼妖,后来升狼仙被西王母收为干女儿,父亲麒麟天君千年前犯下重罪被天界追杀,逃亡途中遇到诸葛亮指点,布下死而后生的局,而灰雅儿和她的母亲正是局中的一人。
4、师傅
他的本体是第一任地狱阎罗王。
5、天展
他拥有两个人格,第一人格是追杀了李天十几世的陈九刀,蚩尤的左膀右臂;第二人格是男主角的竹马。
扩展资料
《算死命》是黑岩阅读网签约作者九品一局创作的灵异惊悚小说,2017年首发、独家签约于黑岩阅读网。全文讲述了十年前师傅在狼窝捡到我,十年后母狼幻化成一个女人来找到我,从此掀开神秘世界的一角的故事。
小说暗线:是诸葛亮当年为麒麟设下的一生死局,故事的运转都是在诸葛亮的筹算下进行的,诸葛亮转世为李天一方面帮助麒麟绝死后生,另一方面为解决蚩尤。
小说的结局:李天明白了前世的种种,也明白了唐曼对自己的感情,唐曼趁着玉帝喝醉,偷偷下凡,和李天拥抱在了一起。
是【少爷的女书童】
她是他捡来的书童,她以涌泉报得滴水之恩;?十年里,他从来只认为她是男儿身,?十年里,她只知道她要伺候他,替他写情画,为他追女子,?十年后,因误会而她被逐出楚宅,她却得知了自己的女儿身。?恢复女儿身的她命运扭转,而他的少爷却又四处苦苦寻觅。?他们的命中究竟有何人?
笛安《圆寂》
在北方,有一个古老的城市,名字叫做龙城。可以说,很多很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绚丽,最浪漫,最张扬的一个朝代的传奇就从这个城市开始。但是如今,绝大多数的龙城人都不知道这回事了。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关心,比方说,房价为什么会像一个青春期男孩子的身高那样不可思议地疯涨;比方说,他们手里的股票到底该不该抛;比方说,看着龙城宽阔的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奔驰或者是宝马,埋怨地问老天爷为什么他们也非常辛苦地工作了却不能得到如此丰盛的回报。总而言之,很多东西都比他们的城市年轻的时候更重要。
当然,当然,总有一些人是例外的。比方说,袁季。袁季用不着操心大多数人关心的大多数问题。因为袁季是一个乞丐,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东西——也不能这么说吧,袁季还是真心地期盼着市面能繁荣一些的,若是萧条下去了,对他的收入也有影响。想到这儿的时候袁季就会自我调侃地微笑一下,真是不得了,卑微如自己,也不得不关心……国民经济的走向。袁季并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幽默的人,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对生活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而已。
袁季算得上是资深乞丐,已经入行二十多年了。人们对于乞丐,往往有一句充满蔑视的评价:“自己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伸着手跟人讨,要脸不要脸?”但是这句话对于袁季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他还真的是没有手,没有脚,连胳膊和腿都没有。他的肩膀下面本来应该长胳膊的地方长着两团小小的肉球,身体下面本来应该连接着大腿的地方长着另外两团小小的肉球。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似的。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这么多年了,袁季对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他念过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袁季也从来不跟哥哥提任何要求,不跟他要钱,不说自己是需要人照顾的,每一次见着哥哥,笑笑,哥哥要走的时候,还忘不了跟哥哥说一句,路上慢点。似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神仙。他们兄弟之间恪守着这个默契,谁都不提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似乎哥哥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袁季既然活着,那么他就是可以自己活着的,就让他像株植物那样自生自灭地活着没什么不好。
有一些事情,当然是哥哥不知道的。比如,在他离开的第三天早上,袁季自己像个沉重的不倒翁那样从床上栽了下来,然后他一点一点地挪动到了对面的邻居家门前,在这艰难的挪动中艰难地掌握着平衡。跟着俯下头去,用脑袋敲了门,他说:“陈奶奶,我饿。”
袁季是在那一天开始乞讨的。每一天早上,胡同里的邻居在上班的时候,顺便把他和他的小椅子一起搬到街口,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再搬回来。袁季自己就在喧闹的街口度过一个漫长的白天。多年以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景。从阴暗,狭窄的胡同里的小屋,一下子到这宽阔的马路边上,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长长的马路明晃晃的,像条反射着无数阳光的河,刺眼得很。袁季于是总低着头,整天整天地低着头,不去看所有印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人把硬币或者是一张毛票丢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的时候,他才抬一下头,跟人家说:“谢谢。”他觉得除了谢谢自己似乎还应该说点什么别的,可是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若是在他抬头说谢谢的时候,人家已经走了,他倒是会松一口气,例行公事一般,对着远去的背影用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一句谢谢,然后,就有一点落寞,他总还是希望人家能听见他的道谢的。他虽然是乞丐,可是他的感激也是真心的。
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袁季觉得,脖子很疼。夕阳已经降临了,晃眼的长长的街道有了温暖的颜色,以及表情。袁季的小椅子就在如水的余晖上面漂着。袁季想,回到家里以后,母亲一定可以帮他揉一揉这个因为整天低着头,所以僵硬得要死的脖子。但是他一瞬间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嘲笑自己,猪脑子,什么都记不住。来带他回家的邻居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远远的,街道的尽头处。袁季对自己微笑了一下,短短的三天里,十六岁的袁季觉得自己好像苍老了很多年。
回到家里的时候,袁季又一次用他的头敲了邻居的门,他愉快地用应该是自己左腿的那个肉团拨弄着铁盒子,弄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他说:“陈奶奶,这是我交给你的伙食费。”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熙熙攘攘的街口看熟了,也不再觉得晃眼,反倒有了家的味道。袁季跟大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胡同里的邻居们总是自然而然地像搬一袋面粉一样把袁季和他的小椅子搬到街口,傍晚再搬回来。总是有邻居会给袁季做饭或者洗衣服。后来居委会的人也来了,带来了好多看着让人眼花的表格,说是这些表格都是用来帮他的。他们问袁季,你会不会写字?袁季有点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是会写的,那些字的面孔他都记熟了,可是他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会写。居委会的人笑了,说:“不要紧,我们替你填。”不知不觉地,有一天袁季突然发现,他活下来了。他习惯了像狗和猫那样直接用嘴吃盘子里的饭,习惯了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在地上挪动着前进,他没有四肢的躯干变得像条蛇那么灵活。他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厚薄不同的套头衫,邻居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看袁季给他们表演穿衣服:袁季就像一只不倒翁那样弯下身子,用嘴和连着肩膀的残肢把衣服罩在脑袋上,然后身子非常奇妙地扭着,扭着,衣服就穿上了。孩子们总会在袁季黝黑老成的脸庞从圆领里露出来的时候一起开心地鼓掌欢呼,袁季也会在这清澈干净的欢呼声中露出满足的笑容。
在自己行乞的第五个年头,袁季第一次见到普云。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
一个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她应该只有四五岁那么大。难得地,袁季可以不用抬头,就能看着她的脸。那正是那部名叫《变形金刚》的动画片风靡的时候,在每一天的某个特定的时刻,主题曲都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响起。袁季看着她美好娇嫩的脸庞,笑了,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是。”
小女孩笑了,露出来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迟疑地走近他,一不小心,她的小鞋子碰到了袁季放在面前的铁盒子,她仔细地看了看铁盒子里的几枚硬币,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你是在卖钱,对吧?”
“卖钱?”袁季愣了一下,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她的逻辑里,既然有人卖雪糕,有人卖面人,有人卖苹果,那么如果有一个人支个小摊子卖硬币或者钞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于是他说:“算是吧。”
这下小女孩满意了,因为她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碰了碰袁季露在汗衫外面的残臂,她说:“这个是什么呀?”
但是她马上找到了答案:“你要用手的时候,你的手就会从这个里面伸出来,对不对?”
袁季摇了摇头,突然间,悲从中来:“我的手从来就没有从这里面伸出来过,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的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会呢?”她歪着脑袋,“可能你出了什么故障了,得送去修。”
她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肉团,那种微妙的轻柔的感觉让袁季突然间觉得深深的惆怅。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她的小手,白皙的,嫩嫩的,五个小小的指甲盖上残留着凤仙花晕染过的暗红色。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放心大胆地凝视别人的手,没有人知道他对这样人人都有的东西存着多么巨大的好奇。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手,行吗?他不敢。他从来不敢这么说。他从来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把自己心里的盼望对别人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小女孩。
“我叫张普云。”小家伙一板一眼地说出自己名字的样子很可爱。
“你家住哪儿?”
“普云巷。”小女孩似乎对关于自己的事情一点兴趣也没有,于是转移了话题,“你的手长成这样,你怎么吃饭呢?”
“像动物那样,直接用嘴。”他说。
“那要是你的后背痒了,你该怎么挠痒痒呢?”普云瞪大了眼睛。
“忍着。”袁季笑了。
“忍着?”普云点了点头,“真了不起。”
“没有办法,很多的事情我都得忍着。”袁季解释着。
“那——”普云脸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她把嘴凑到他的耳朵边,悄声地问:“那你怎么擦屁股?”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袁季的样子一本正经。于是普云就自然而然地被唬住了。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
普云的家离袁季行乞的地方并不远。那个普云巷也是类似于袁季住的胡同那样的,集中了很多的平房的小巷。之所以叫普云巷,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个龙城非常著名的寺院,普云寺。很古老的庙宇,很旺的香火。不过这些都是袁季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之后,普云常常到袁季这里来玩一会儿,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总是隔三差五。直到有一天,袁季不得不离开了平时行乞的地点。那个时候他遗憾地想,也不知道当普云找不到他的时候,会不会失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一天,袁季遇上了几个过路的小流氓。他们往袁季的头上吐痰,往他的衣领里扔瓜子皮。然后拿走了袁季铁盒子里所有的硬币。袁季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他觉得这场煎熬总是会过去的,他们闹够了自然就走了。可是他们临走的时候踢翻了袁季的小椅子,看着袁季像个不倒翁那样在地上挣扎,几乎要打起转来,他们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然后他们走了,留下袁季一个人在地上挣扎着。那个时候,他觉得耳朵边上突然间一片澄明的寂然。整个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苍白和安静。他的小椅子近在咫尺,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坐起来,歪下去,坐起来,再歪下去,就是无法靠近它。小椅子似乎变成了死亡,看似是必然的终点,可是到达的过程真是辛苦并且毫无意义。那是袁季此生第一次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活在这世上。
那一天,是袁季生命中的转折点。因为他遇上了镜通法师。镜通法师带着几个徒弟,碰巧路过此地。看到了一身污垢,满脸擦伤的袁季。徒弟们把他扶起来,让他重新回到小椅子上。镜通法师对他笑了,镜通法师的笑容让他不知所措。镜通法师问袁季,愿不愿意到他们寺门口来乞讨。庙里人多,若是再有人来欺负袁季的话,总是有个照应。镜通法师说话的时候,眼睛里的平静就像他身上的红色袈裟一样温暖。他让袁季自惭形秽。袁季低头看了看自己,嗫嚅着说:“师父,我还是不去了。我,我长得像条虫子一样,我这么脏。”
镜通法师笑了:“这世上,谁不脏?”
简简单单,醍醐灌顶的六个字,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然后徒弟们搬着小椅子,把袁季一路抬到了他们的寺庙门口。袁季看到了,原来这里就是很多龙城人嘴里的普云寺。
普云寺的门口,绿树成荫。
从那以后,袁季就整日端坐在普云寺门口的绿荫下面了。每天,他都对每个进出寺庙的和尚说一句:“阿弥陀佛。”不知不觉间,当有人往他的铁盒子里放钱的时候,他就不再说“谢谢”,而改成说“阿弥陀佛。”袁季觉得,这两句话,都一样。
很多年后,《龙城晚报》上刊登过一篇文章,讲的就是普云寺门口的“残疾丐帮”。说是普云寺门口的一道固定风景,几个天天在普云寺门口乞讨的残疾人。但是这篇文章没有提到,袁季是这个残疾丐帮的第一人。当然,当然,这是后话。
最初来到普云寺门口乞讨的袁季,是寂寞的。终日只是一个人,闻着庙里飘出的香火的味道,那也是一种寂寞的气味。在这寂寥中,他开始想念普云。他怕自己再也见不到普云了。不过他转念一想,普云既然说过,她的家就在普云巷,那么就是在普云寺附近了。所以说,她现在离他其实非常近;所以说,他一定会碰到她的。这个念头让袁季安心。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开始了无比漫长的等待。岁月一点也不难熬。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无论等多久,他相信,她总是会出现的。不管是一周之后,还是一年之后,还是三年五年之后,对于袁季来说,根本就没有差别。
可是袁季没有等到普云,他等来了自己的哥哥。
哥哥到来的那一天,普云寺不知有场什么法事。一天一地诵经的声音,然后,哥哥就来了,踩着一地斑驳的树影。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哥哥了,自从哥哥知道左邻右舍都在默契地照顾着袁季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少在胡同里露面,直到踪迹全无。哥哥站定在袁季面前,蹲下,很久都没说话。袁季也没说话,他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
后来,哥哥终于开了口,说:“回头,我给你的小椅子装上四个轮子。这样人家送你来这里方便一点。”
袁季笑了,说:“好。”
然后他们回到了袁季的小屋,哥哥环顾着越来越破旧的四壁,问:“你知道不知道,这个胡同要拆了。”
袁季听说过这么一回事。大家说这个胡同拆掉之后,原来的全体街坊就要搬到一个离市中心远些的楼房里。按道理,袁季也可以分到一套两居室,五十几平米。他们会照顾袁季,把他安排在一楼。
袁季点头:“听说了。大家都要住楼房,可是就是远一点。”
哥哥说:“她怀孕了。”看着袁季迷惑的脸,补充了一句:“你嫂子。”
袁季说:“噢。”
哥哥说:“她原本已经有一个孩子了,现在再添上这个,我们那里也不够住了。你没去过我们那儿,我们是住在裁缝铺上面,就那么一小间。现在,现在既然分了房子,我,我就是来跟你商量的,咱们还是住到一块去,反正新房子有两间,你一个人也用不着。我们从此也能照顾你,你愿不愿意呢?”
袁季说:“行。”
哥哥愣住了。他没想到,原先认为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居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半晌,他结结巴巴地说:“居委会现在每个月能给你多少钱?够用吗?”
“不太够。”袁季有点不好意思,“够用的话,也不用上街去要了。”
哥哥说:“反正跟我们住,你不用再去要饭。”
袁季摇头:“不,还是照旧。你们只要每天把我送到普云寺门口就行,晚上再接我回来。”
哥哥说:“算了吧。你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地要饭,你让人家怎么看我。”
袁季说:“那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去住新房子。我去住你们的那个裁缝铺。反正我只能算半个人,用不了多大的地方。不过住到裁缝铺去就没有这些街坊了。你们必须得给我做饭,洗衣服,送我去普云寺。怎么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哥哥说:“我知道,我对不住你。”
袁季说:“没有。你也不容易。”
就这样,袁季的小椅子下面多了四个轮子。椅子的扶手上也系上了绳子。他的小椅子被改装成了一个雪橇。这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为袁季做的,唯一一件事情。
袁季住到裁缝铺的阁楼上去了。搬过去的第一晚,一只大老鼠带着四五只小老鼠排着纵队从屋子的一个墙角走到另一个墙角去。跟袁季擦肩而过的时候袁季想:“咱们现在是街坊了。”
其实袁季并不在乎自己住在什么地方。他自己也说不好从什么时候开始,普云寺门口的树阴才是他真正的家。虽然那里没有屋顶,没有墙,没有可以开关的门。可是那里让袁季安心。那里集结着袁季跟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他的营生,他的朋友,他的恩人,他认识的可以跟他闲聊解闷的人,他熟悉的气味,还有他的牵挂,统统聚集在普云寺门口那一小块树阴的下面。
有一天,袁季跟打扫寺庙门口的小和尚闲聊,他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起,他见过一个小姑娘,也叫普云,真是巧了。小和尚说,是住在普云巷的那个小姑娘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小和尚说,她的名字是我们方丈给起的。袁季于是知道了,他的朋友普云是个几年前被扔在普云寺门口的弃婴。镜通方丈于是给她起了这个名字。后来她被住在普云巷的一对夫妻收养了。最后小和尚说:“他们好像是搬走了。”袁季心里一惊:“搬到哪里去了?”小和尚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然后,很多年过去了。
这些年中,普云寺的门口慢慢聚集了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最开始来的是一个算命的瞎子,他是袁季的第一个同事。他非常热情地要帮袁季免费摸骨算命,袁季道着谢拒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没什么好算的。后来,又来了只有一条腿的人和脊背弯曲得像骆驼的人。他们和袁季一样,都是乞丐。这下有人陪袁季聊天说话了。其实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是这群残缺不全的人的中心。他不倒翁一样的身体和沉静的脸庞,就像块磁石一样,让瞎子、瘸腿、驼背都愉快地和他团结在一起,状如兄弟。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年末。为了迎接一个新千年的到来,那几天,龙城的夜空中总是蒸腾着绚烂的烟花。袁季固然对新千年没有任何的概念,但是他依然是欣喜的,他知道无论如何,这是个喜庆的时候。特别是,有一天中午,一个推着自己的炉子在普云寺门口卖烤红薯的小贩给了袁季一个又大又软,烤得恰到好处的红薯。他说:我没有钱,只能给你这个,要过阳历年了,图个吉利。这个红薯让袁季维持了整整一天的好心情。
那天晚上,袁季在普云寺门口待到很晚。瞎子,瘸子,驼背他们都走了。普云寺的门也关了。可是哥哥一直都没有来接袁季。大概是因为年底裁缝铺的生意太忙了,哥哥忘记了。小和尚说:师傅交代过,实在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睡寺里。袁季慌忙地道谢,说:“我再等等看。”
夜深了,万籁俱寂。袁季觉得很冷。这个时候,清冷的路面上传来了一阵高跟鞋玲珑的声音,一张脸从惨白的路灯下面浮出黑夜的水面。袁季看清了,那是普云。
多少年过去了,袁季不知道。虽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是从她那张长大了的脸上,袁季才惊慌地发现,岁月如梭。
她完全地出落成了一个女人。浓妆艳抹,短短的皮裙,长长的靴子。头发染成了麦穗的颜色,松松垮垮地绾在后面。一脸憔悴的气息,但是她的眼睛其实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清澈的。突然间,袁季觉得害怕了。他害怕她会像个路人那样走过去,可是他更害怕她把他认出来。
“是你?”普云终于发现了他,她犹疑地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他,这个简单的表情漾起了她满身的风情,“真没想到会遇上你。”她笑了。
袁季想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可是没有说出口。他只是说:“这么巧。”
普云蹲下来,两手拢着她的皮裙,她的两个美好的膝盖离他这样近。普云说:“这么多年你一直在要饭啊?”
袁季点头。普云也点头:“苦了你了。”她轻轻地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才五岁。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
“这么说,是十二年。”袁季不敢相信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对的。十二年。”普云的脸上风情万种,她说到底不是个寻常女子,就像多年前,她根本不是一个寻常的小姑娘。
“你还记得吗?”袁季说,“你最开始的时候,以为我在卖钱。”
“记得。”普云点头,“你现在还是在卖钱,可是我,我在卖身。”
“大家都不容易。”袁季平淡地微笑。
“跟你说话真好。”普云伸出手,像拍小狗那样拍拍他的脑袋,“我什么都可以说。你什么都见过了,你什么都看得惯。”
“客气了。”袁季有些羞涩,“我最多只能算是半个人。人家都看不惯我。我还有什么是看不惯的。”
普云孩子气地仰望着灰蓝色的夜空,她呵出的长长的白气在寂静的街道上都是漂亮的。普云说:“你不冷吗?我又冷又饿。”接着她就看见了袁季放在铁盒子的盒盖上的烤红薯,她惊喜地说:“你有这么好的东西呀。怎么不早说。”
“你拿去吃。你尽管拿去吃。”袁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激动跟心急,他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他说:“可惜了,真糟糕,都冰凉了。”
“我们一起吃好不好?”普云瞪大了眼睛,“我住的地方离这儿很近,你跟我回去,我把它烤热了,我们来分。”然后她甩了甩头,自我解嘲地说:“我真是没救了。我居然和乞丐抢吃的。”
袁季用力地说:“好。”
一九九九年年末,凌晨的普云巷不再是白日里那个堆着一排排火柴盒一样的房子的陋巷。它那么光滑,平坦,一望无际,跟没有尽头的天宇相连。普云拉着小椅子的绳子,带着袁季在黑夜的普云巷里欢乐地奔跑。袁季觉得有点害怕,他从来没有试过这么快速的移动。耳边只剩下了四个小轮子吱吱嘎嘎的声响,还有普云靴子的清脆的声音。她一边跑,一边笑。她其实一直都是当年那个五岁的孩子。袁季在这疾速地滑翔中闭上了眼睛。他想,原来天上的鸟的滋味不怎么好受。
普云的家就和袁季的裁缝铺一样狭窄破旧。这个房子跟她那身绚丽的衣服一点都不搭调。她把冰凉的手贴在脸颊上暖暖,嫣然一笑,然后生上了炉子。一九九九年的龙城,已经没有多少人生蜂窝煤的炉子了。可是这样的炉子有个好处,就是可以烤出来非常香的红薯。普云一边生火,一边跟袁季絮叨,就好像袁季是常常来这里做客的。
“好啦。”普云把热好的红薯一分为二,把红彤彤的半截举到袁季嘴边,“趁热吃,多香呀。”
“不,不。”袁季几乎是惊慌失措了,“你先吃你的那半。不用管我。我自己能吃的。我可以。”
“少啰唆。”普云瞪圆了眼睛,“你连手都没有,你怎么吃?我替你拿着,赶紧吃完。不然我的那半就要凉了。”
袁季只好听她的,狼吞虎咽地开始吃她白皙的手擎着的红薯。耳边,她细声细气地说:“哎呀,又没人跟你抢。等一下,你要把皮也吃到肚子里去了,我替你把皮去掉。你怎么这么笨,你咬了我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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